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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薪酬分配体系,引领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

时间:2019-08-23
来源:人力资源处
作者:郭尚其

    (人力资源处讯  郭尚其)近日,公司召开党委会议,就“三项制度”改革向纵深推进进行充分探讨。

    人力资源处对公司2017年以来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系统分析,认为改革成效可圈可点,但不足之处仍旧突出。分析认为:通过薪酬制度改革,一是员工工资与项目业绩直接挂钩,多劳多得,打破了以往的平均主义,实行项目预算的四个部门员工工资差距均出现不同程度拉大,各单位员工月工资均出现1万以上的现象,其中,博泰环保所出现10倍、地质所3倍、测试中心3倍的工资差距;二是单位工资总额与业绩质量正比明显。改革前,各业务单位工资总额升降不明显,受调控线影响较大;改革后,业绩效益好的业务单位,工资总额出现30%及以上的增长,正激励力度大,业绩差的单位,则工资总额核算降幅达50%;三是及时激励作用明显。本次改革重点体现项目回款多,工资额度多,执行项目预算业务单位根据当月回款额核算可支配的人工成本,大幅缩短兑现员工当期所得的时限,提高及时激励;四是“双通道”改革的初心初步显现。通过改革,技术人员待遇提高比较明显,部分技术人员、市场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超过本单位的中层干部,技术人员往管理干部岗位上“挤”的意愿降低。但还存在部分单位员工工资与回款挂钩不紧密、平稳运行的监管措施缺失、年度考核执行不到位、业务单位负责人激励不够等问题。

    为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制度,党委会明确了2019年下半年将围绕建立公司薪酬管控体系、实现二级业务单位工资总额与业绩效益增长联动、实现全员绩效考核、探索实现公司工资总额弹性管理措施等四个方面继续推进深化改革。

    薪酬制度改革是一项需要不断改进的长期任务,必须秉持常抓不懈、持之以恒的改革精神,既要掌握方向政策,又要在执行上细致入微。公司将以薪酬制度改革为牵引,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深化改革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牢制度之基,不断提升员工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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